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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质押融资登记-就来海南股交

编辑:rsxzb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出资登记。 海南股交积极履行登记机构职能,为区域内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提供财产份额质押登记服务,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初始登记、份额出质登记、注销登记等,满足质权人和出质人对质押行为进行登记的需求。

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质押融资登记案例

份额所在合伙企业:某有限合伙企业

出质人:机构LP

质权人:担保公司

案例介绍:在该笔出质登记业务中,某有限合伙型企业的一名机构LP出于融资需求,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质押给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措施,以获取担保机构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海南股交作为海南省政府批准设立且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以“创新、成长、共赢”为服务宗旨,致力于为海南区域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目前海南股交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财产份额质押登记业务,可以规范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有效促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的规范化,增强了财产份额的流动性,为实现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投融资生态服务平台功能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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